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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老板必看:9月起浙江试点增值税申报新表,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用同一套表了?没开票的收入、简易计税到底怎么填?

国际商贸城的档口、篁园市场的铺子、北下朱的直播间,9月的账刚结完,10月征期一打开电子税务局,不少义乌老板发现申报界面"变样"了:多出一张没见过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小规模纳税人的表也跟以前长得不一样了。这不是系统出问题,是浙江在试点新的增值税申报表——跟你开票、报税的习惯直接相关,今天一次讲清楚。

一、先把事实说清楚:浙江从9月1日起开始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4号),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试点,按"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推进,具体试点范围由浙江省税务局确定。

义乌在浙江(不含宁波)辖区内,只要你被主管税务机关列为试点纳税人,就得按要求用新表申报。没被列入的,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6号)使用旧表申报,别自己吓自己。

新表一共包含这些表单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封面)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
  •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下设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附2《扣除项目明细》、附3《简易计税明细》
  • 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情况明细表),下设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
  • 附列资料(三)(附加税费情况表)——分"一般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两版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四处变化,挑对义乌老板最要紧的讲

1)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共用同一套表

除附列资料(三)以外,新表不再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表单,两类纳税人都用新表申报增值税。以前小规模那张"短表"的习惯要改了——不是让你多交税,而是填报口径统一了。

2)先填"业务信息表",系统给你定制界面

新表增设《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业务信息表》,采集你的登记属性、适用优惠政策、特殊业务类型等标签信息,你勾选确认后,由系统智能判断、动态生成适配你业务场景的申报界面,简化具体填报内容。说白了:前面的勾选要如实点,后面的表才会刚好够用。

3)"没开票的收入"被单独立了一张明细表

附列资料(一)新增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专门核算本期正数、负数未开票收入。翻译成义乌话:档口现金零售没开发票的钱、直播间收款走的个人账户,在新表里有了明确的"落座"位置,想含糊过去比过去难。

4)扣除项目、简易计税、加计抵减都单独列

  • 附列资料(一)附2《扣除项目明细》:记录按规定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以及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情况。
  • 附列资料(一)附3《简易计税明细》:记录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税情况。
  • 附列资料(二)附1《本期加计抵减情况明细》:记录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情况。
  • 同时附列资料(一)把一般计税、简易计税、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分支机构预缴六项计税方法分别填报,并提供全部适用税率及征收率的增行功能,还设置未达到起征点的税额计算栏次,把算税过程展示出来。

新旧申报表对比(要点)

项目旧表(现行)新表(试行)
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两套表除附列资料(三)外,两类共用一套
填报入口直接进主表填报先填《业务信息表》,系统定制界面
未开票收入混在销售明细中填列单独设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
差额扣除分散在各栏次附2《扣除项目明细》集中记录
简易计税在主表及附列资料中体现附3《简易计税明细》单独填报
加计抵减由专门表单填报并入附列资料(二)附1

三、三笔账,算给义乌老板看

账一:现金零售、直播收款没开票

假设你在国际商贸城做饰品,某月开票收入 40万元,档口现金零售和直播间收款还有 8万元 没开票。旧表里这8万容易被"忘"在销售明细外,新表有了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正数、负数分列填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看的是"应税交易发生",不是你开没开发票,未开票不等于不用申报,据实填进去才踏实。

账二:做差额扣除的(如旅游、劳务派遣、部分建筑业)

差额计税过去是把扣除的价款分散填在各栏,新表集中到附2《扣除项目明细》,扣了多少钱、剩多少算销售额,一眼可查。好处是账更清楚;另一面是核对也更容易,扣除凭证(发票等)务必留好。

账三:适用简易计税的档口、加工点

附3《简易计税明细》把简易计税项目单列,征收率、销售额、应纳税额逐项对上,别再"估着报"。

四、高频问答 Q&A

Q1:我怎么知道自己是"试点纳税人"?

A:浙江的试点范围由浙江省税务局确定,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建议留意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提示、主管税务机关或税管员的辅导通知,也可拨打12366或直接问主管税务机关。没被列入试点的,继续用旧表按2026年第6号公告申报。

Q2:小规模纳税人也要换新表?会不会更麻烦?

A:在试点范围内是的——除附列资料(三)外,新表不再区分两类纳税人表单。官方设计理念是"实用性、简洁性、兼容性",并通过《业务信息表》定制界面来简化具体填报内容。提醒一句:财务核算系统、代账软件要尽早适配。

Q3:市场里现金零售、直播间没开票的收入,必须填吗?

A:附1《未开具发票销售情况明细》就是用来核算本期正数、负数未开票收入的。填的时候把正数和负数(退换货冲减等)分开列,别图省事只填一头。

Q4:第一次用新表,数据怎么接上?

A:公告写得很明确:试点纳税人按公告规定办理申报的首个申报期,应将上期期末余额按规定结转至本期新表对应栏次。所以第一次填报前,把上期申报表的期末数抄下来,逐项对到新表栏次里,别让"期初"悬空。

Q5:填错、漏填了,要担什么责任?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第六十二条,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四条,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新表把未开票收入、扣除项目、简易计税单独列明,填报口径更透明,据实申报才是最省钱的做法。

五、来源依据(官方文件)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4号,成文日期2026年8月31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原文链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6年9月1日)——解读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热点问答:《9月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单是一样了吗?》(2026年10月8日)——问答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六、最后一句提醒

新表不是加税,是"把话说清楚"——未开票收入、差额扣除、简易计税都摆到了明面上。义乌老板平时单子多、流水杂,最容易在这几处吃亏。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试点、不知道怎么把上期的数接过来、或者想让金帆财税帮你把10月这笔申报先梳理一遍,随时联系我们。义乌本地十年财税团队,上门、远程都能配合,帮你把这笔账算明白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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