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老板必看:商铺、厂房出租,收上来的租金要交几道税?
📅 2026-10-26
在国际商贸城周边有个自己的商铺,或者在城西、北下朱有个小厂房,租出去每月收一万块——不少义乌老板把这当成“睡后收入”。真到申报的时候才发现,这笔钱要过的税不止一道。下面按税种一道道拆开算,每条都对着现行条文,能查得到出处。
一、房产税:出租按租金12%,自用按余值1.2%
这是最容易被漏掉的一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写得很清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给了两个税率:按房产余值算的,税率1.2%;按租金收入算的,税率12%。
也就是说,同一间铺子,自己用和租出去,计税方式完全是两套:
- 自己经营用:按房产余值×1.2%。比如厂房原值200万,假设省里规定的减除幅度是30%,余值140万,一年房产税1.68万(具体减除幅度以浙江省规定为准)。
- 租给别人:按租金收入×12%。年租金12万,房产税就是1.44万,是前一种算法的近一倍。
还有一条常被误解:条例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自己住的家宅确实免,但只要拿去出租、或者开店经营,就属于营业用,这道税就躲不开了。条例第七条还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级政府确定,不是“年底想起来再交”。
二、增值税:先看起征点,再看征收率
出租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按月计税的起征点是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计税的是30万元,按次纳税的是每次(日)1000元。
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所以月租金1万的商铺,落在起征点以内,这一道先不用缴;但如果几个商铺加起来的月租金过了10万,或者一次性收了好几年的租金,就要按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规定计算。按《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租住房则按5%减按1.5%。
顺带提醒两件实操上的事: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但反过来,你向其他个人出租,是不能开也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租客是企业、非要专票抵扣的,这一点谈租约时就得说清楚。
三、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20%
个人出租房产的租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税不是直接拿租金乘20%,中间有几项能扣:
- 出租过程中缴纳的税金、附加,凭完税凭证可以从租金收入里扣;
- 由你负担的修缮费用,凭有效准确凭证扣除,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以结转到下一次继续扣,直到扣完(《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六条);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拿前面的例子算一遍:月租金1万,先扣掉当月房产税1200元、印花税10元,余下8790元,再减20%的费用1758元,应纳税所得额7032元,个税1406元/月,一年约1.69万。
四、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按租金的千分之一计税,是双方都要缴的。年租金12万,印花税120元,金额不大,但漏了就是漏了。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你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当地等级税额,义乌不同地段的土地等级不一样,税额标准要看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没有统一的一个数。自有厂房、有独立院落的商铺,别默认自己不用交。
五、把账合起来看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标准 | 年租金12万时 |
|---|---|---|---|
| 房产税 | 租金收入 | 12% | 约1.44万 |
| 增值税 | 月销售额 | 起征点内不征 | 0(月租1万) |
| 个人所得税 | 租金扣除税费、修缮费后 | 20% | 约1.69万 |
| 印花税 | 租金 | 1‰ | 120元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占用土地面积 | 地方等级税额 | 按地段认定 |
三项能算清的部分加起来约3.14万,占12万年租金的26%左右。很多老板报价时只想着“周边都租这个价”,没把这26%算进成本,年底一结账才发现白忙。
这类账我们每个月都在看。金帆(义乌)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在义乌做了十年,国际商贸城、篁园、北下朱的账都做过,十个出租商铺的老板里,有八个只报了增值税,房产税压根没想起来。拿不准自己该交哪几道,可以先打 135 6699 1667 问一句,问清楚再决定怎么办。
六、几个高频问题
1. 摊位转租,房产税要不要我交?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你从市场租下摊位再转租,房产税一般不在你这一道,但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跑不掉,转租差价照样是应税收入。具体认定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2. 租客不要发票,是不是就不用申报?
不是。申报义务看的是有没有发生应税行为,不看开没开发票。租金收入长期不入账、又和房产、水电对不上,反而是风险点。
3. 以个体户名义出租,和自然人出租一样吗?
不完全一样。租金进了个体户的账、又属于个体户经营范围的,通常按经营所得走,和自然人按财产租赁所得算,扣除项目和税率都不同。个体户不建账被核定征收的,情形又变一遍,可以对照个体户不建账、核定征收那篇看。
4. 有没有优惠可以少交?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每年都在调整,去年的政策今年不一定还能照用,先确认资格和适用年度再算。202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汇总可以对着看,具体申报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为准。
来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0/c5196866/content.html
-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629/content.html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年1月30日):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47434/content.html
-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六条:http://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1/c5216297/content.html
本文所引政策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具体适用请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涉及金额的举例仅为说明算法,不构成税务意见。日常记账、申报这些活,交给代理记账做也是常见选择。
租金这笔账,产权情况、房屋用途、纳税人身份不一样,算法就跟着变。拿不准的,可以先打 135 6699 1667 找我们问清楚,问完自己办也行。
